为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学校“十二五”师资培养目标,提高学校教师国际化水平,2014年我校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国家和国外大学
1、留学身份: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2、留学国家: 教育发达国家。
3、国外大学:本学科领域国际排名比较靠前的著名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 派出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
3、外语水平较高,具有良好对外交往的能力,能够适应出国学习的需要。
4、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特殊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 选派原则
1、原则上应为学校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优先选拔博士立项建设学科和支撑学科的学术骨干,适当兼顾其他学科。
2、出国研修内容应和本人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一致,确保研修质量。
3、出国研修应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使出国教师在回国后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四、留学名额、留学期限、资助方式
1、留学名额:10人;(电气工程学院2人,热能与动力学院2人,建筑工程学院1人,化学工程学院1人,自动化学院1人,其他院系3人。)
2、留学期限:在外研修期限为12个月;
3、资助方式:学校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的资助标准,全额资助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报名、推荐和选拔程序
1、报名材料
1)申请人填写《报名表》,所在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人事处处长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表由院系汇总后报送至国际合作处,报名截至日期为5月31日。
2、人选推荐
申请人向所在院系申请,院系组织考核并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
2、人选评审
为确保派出人员的质量,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拔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六、出国前准备和英语培训
1、入选的教师应做好出国前的准备,提前与国外导师联系,确定研究课题,所选择的国外学校和导师需经学校(院系、人事处、国际处)批准同意后方可联系;
2、外语水平不符合出国要求的,派出前须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出国留学集中强化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
七、出国期间有关待遇依据:根据学校《东北电力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待遇暂行规定》(东电人字【2010】6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庆
地点:第一教学楼541室
电话:64806458
传真:64884186
电子邮件: dic@mail.nedu.edu.cn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表》(请到国际合作处网站相关通知里查看http://oice.nedu.edu.cn/index.php/extensions/notice/290-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