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33号)、“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16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14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将职称评审材料认证与提交的具体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学校下发《东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东电人字[2012]34号)、《东北电力大学正高级实验师评审办法》(人字[2013]6号)和吉林省其他相关系列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学校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时间安排
6月23日至6月24日进行相关材料认证与提交。由教务处、科研产业处、研究生部、图书馆、团委、人事处等职能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在学术中心三会议室集中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证。具体安排如下:
6月23日,8:30-20:30: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6月24日,8:30-20:30: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输变电技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媒体技术与传播系、院系以外其他部门。
三、申报费用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高级300元,中级200元,破格加收100元。
人事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