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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35  浏览:

一、总则

1.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研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3.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院普通本科2021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咨询、推免组织、考核、审定等工作。

领导小组:

长:徐娜 鞠彦忠

副组长:曾聪 熊玮 刘卫星

员:陈榕 王伟卓 白俊峰 李曰兵 邵晓双 李杰

书:那春红

考核专家小组:

考核前临时抽取,由79人组成。

三、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总人数为10人。按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人数分配不到1个名额的,每个专业会兼顾到至少1名。按照本原则,分配名额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输电卓越班)名额:1名;

土木工程专业(输电工程方向)名额:5名;

土木工程专业(电厂建筑方向)名额:2名;

工程管理专业名额:1名;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名额:1名;

四、推免条件和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优学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30%;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优干推免,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40%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无遗留科目;担任校、院、班级、社团学生干部并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生干部任职时间累计两个学期及以上;被党组织确定为积极分子1年及以上且参加学校党校学习结业。

五、专业报名原则

1、专业型硕士申报原则:

土木工程专业(输电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专业(电厂建筑工程方向)、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均可申报专业型硕士,不受本科专业限制。

2、学术型硕士申报原则:

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既可以申报除市政工程方向外的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也可以申报输电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只能申报除市政工程方向外的土木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土木工程专业市政工程方向学术型硕士。

六、工作程序

1. 2020922日前,组织学生学习推免文件,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2020923日前,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分专业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按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的2倍确定初选名单。

3. 2020924-926日,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 2020928日前,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制定的推免考核方案组织申请学生面试,确定综合成绩排名。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5. 202092911:00前,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确定拟推免名单。同时将《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情况汇总表》(附件4)、《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附件5)、学生成绩单及佐证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学生推免资格。

6. 2020929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7. 20201012日前(具体时间待定),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做好复试试题命题等准备工作。

8. 校外申请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成绩评定

1.学院按照专业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排序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学院组织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数额确定拟推免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专业学分绩点×70%+综合测评成绩×15%+面试成绩×15%+竞赛加分。专业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竞赛加分细则如下:

(1)竞赛指教务处认定的与申请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及以上科技竞赛;

(2)竞赛加分标准见下表,不同竞赛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同一竞赛项目,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4)竞赛项目只认定排名第一的参赛者。

八、其他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入学资格:

1)必修环节有不及格;

2)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3)受到学校纪律或行政处分的;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2. 其他不明确之处参见研究生部网站关于2021年度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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