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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9-17]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扶植、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立项原则,围绕落实“东北电力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272工程”,评选一批重点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影响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的教学研究课题,不断推动学校教学工作开展。
二、申报范围
1.课题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要突出创新和特色,并注重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题目不能与前两年承担的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重复,
2.课题名称应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学研究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2)。
3.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只支持实验教材和网络实验教材类的项目。
三、申报形式
申报工作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
四、具体要求
1.本次申报采取院(系)限额排序推荐申报(见附件5)。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适当调整立项数量。
2.为保证课题的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同一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原则上为3—5人,最多不能超过7人。
3.有在研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近两年有未完成教学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
4.2015年学校教学研究课题至2017年10月结题;
5.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和推荐,课题一经立项,一般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
6.各教学单位于9月24日-9月25日将课题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主楼241),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给教务处王立华。实验教学研究课题报教务处实验科(主楼237)曲广强。
五、项目管理
1.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申报课题的可行性,并重点审查预期成果。
2.学校将加强课题过程管理,对课题进行中期抽查,并要求按照课题进展有阶段性成果。
3.课题结题时,至少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一篇与教学研究课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对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直至取消立项。
联系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 7228
        曲广强   联系电话: 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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